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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要债公司解读出借人和借款人需要尽到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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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中,借款给他人的时候必须签署协议才会更加的安全可靠。那么作为借钱给他人的一方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呢?出借人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借款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

  出借人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借款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在贷款中,出借人其实就是提供资金的一方,比如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就充当了出借人的角色,当然,出借人更多的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借出钱的一方;借款人,就是与出借人相对应的,需要借钱的一方。

 作为出借人,需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并且要做到留有存据,最好能能有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的额度,利息,归还日期

 作为借款人,需要正确估量自己的还款能力,操持良好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限制信息:

 (一))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

 (二))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三))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四)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出借人和借款人有什么区别?借款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五)借款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贷款方按照合同规定,取得约定数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期后的利率;

 (4)借款人的义务

 (5)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6)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7)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8)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返还贷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9)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违约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时间支付利息(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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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七)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有以下方式:

 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更多成都收账公司,成都收账公司电话,成都追债公司,成都追债公司电话,成都讨债公司,成都讨债公司电话,成都律师收账,成都律师追债,成都要债公司,成都要债公司电话,成都清欠办电话,成都调查公司,四川找人寻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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