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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企业家讨债被捕9
女企业家讨债被捕 2023年1月,有关媒体报道了某某市水城区胡某案,引发社会关注。某某省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人民检察院牵头、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针对胡某等所涉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意见,对在案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某某市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异地管辖该案。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因胡某某与某某市某区项目业主方存在债务纠纷,为向区政府施压以实现诉求,2021年9月至10月,2022年8月至9月,经代理律师杨某、代理人柳某(2022年4月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先后提议并商某同意讨债公司,雇佣刘某、某等人采取蹲守、尾随、偷拍偷录、GPS定位器跟踪等手段,实施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邮寄带有威胁性质信件等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某、某、某、方某等4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可不予刑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该5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某、某、某伙同某等9人实施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某等9人作法定不起诉处理。5月5日,检察机关已向上述人员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对某、某、某、某等4人进行了训诫,对等9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上述人员均表示悔罪悔过。 联合调查组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涉案相关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某承建的几个项目中,已经法院审判、仲裁裁决确认或者双方达成一致的有6个项目,应付工程款10877万元,项目业主方于案发前已支付7821万元,欠付的2548.33万元已于2023年4月16日支付完毕;另外几个停建未完工项目,因项目管理混乱,项目所完成工程量短期难以准确核算,项目业主方已于案发前支付工程款4548.33万元,相关纠纷仍处在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理之中。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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